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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KD是“羅斯條款”首人 羅斯23歲時很多人相信他不遜于KD

9月27日訊 今天,前《灌籃》雜志主編、現(xiàn)楊侃團隊媒體人朱毅鵬發(fā)文描述了自己眼中的德里克-羅斯。部分原文如下:

回憶職業(yè)生涯早期的德里克-羅斯,對球迷們而言無異于一種甜蜜的苦痛。

新秀年,他毫無懸念地榮膺最佳新秀,拿到了120張頭號選票里的111張,他在對衛(wèi)冕冠軍凱爾特人的季后賽首戰(zhàn)里拿下36分11助攻,那場比賽值得每個球迷下載下來一看再看,無論你是否是羅斯的球迷;第二年,他成為了公牛自1998年邁克爾-喬丹退役之后的第一位全明星球員;第三年,他成了NBA歷史上最年輕的MVP;第四年,他帶著之后將與他的整個職業(yè)生涯糾纏不休的傷病,幫助公牛在一個縮水賽季里打出了50勝16負的全聯(lián)盟最佳戰(zhàn)績。

他是輸給了巔峰的熱火三巨頭一次,但那時候他還年輕。大家有理由認為他是那個會在未來和詹姆斯在東部掰掰手腕的超級新人,他和他的公牛足以為逐漸變得無聊的東部聯(lián)盟帶來更多的史詩級季后賽對決。

他生涯前幾年的表現(xiàn)實在太好了,以至于NBA在2011年停擺后推出的針對超級新人的特例大合同會被稱為“羅斯條款”——事實上第一個拿到羅斯條款的人是杜蘭特,如果世界上從來沒有過羅斯,那我相信這個條款會被命名為“杜蘭特條款”。

是的,現(xiàn)在說起來可能有點不可思議,但在羅斯23歲的時候,確實有很多人相信他是不遜于杜蘭特的球員。

“羅斯條款”是NBA在勞資協(xié)議中的條款,制定于11月26日,是指一名球員在執(zhí)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簽訂職業(yè)生涯第二份合同時可得到一份占全隊工資帽30%(較舊合同增長了5%)的頂薪合同。

該條款規(guī)定只有曾在新秀合同期間當選過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選中兩次以首發(fā)身份入選全明星賽,或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是第幾隊)的球員才有資格利用“羅斯條款”拿到大合同。2011年12月20日,杜蘭特成為“羅斯條款”的首位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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