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晉級18強賽之后,最近中國足球的大事就是月底的抽簽,以及公安部和足協打擊“假賭黑”工作成果的最終大匯報了,這件事涉及甚廣,為什么這么多足球人會觸犯法律的底線?我覺得還是跟行業(yè)內部管理和自我要求不到位有很大關系。
比如這兩天,在看到國家這次販毒掃黑的決心后,有家中超俱樂部的員工就受到了鼓勵,鼓起勇氣向外界舉報了俱樂部高層在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1.在今年俱樂部兌現部分獎金后,這位高層通過親信向球隊多人索賄,每個人少則2-3萬,且今年不是第一次,累計起來也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了。
2.(在下面第6條發(fā)生后)俱樂部完善了球員合同審核制度,結果他在新賽季引援會議后卻拿出一份跟會議上條款完全不同的合同讓財務蓋公章,這不就是偷換合同麼?幸虧財務責任心強、工作細致,發(fā)現了條款與之前審核的不一致,及時阻止才避免俱樂部蒙受不應有的損失。
3.在負責數個基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中,利用職權大肆中飽私囊,他新家的高檔家具都是被人孝敬的,這些雖然算不上太大的數目吧,但是這種行為對俱樂部的工作氛圍和人心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4.常年不學習也不組織俱樂部員工學習規(guī)則,曾忘記報名參加U系列梯隊聯賽,導致俱樂部無法滿足中國足協的準入標準,差點釀成了球隊無法準入的惡果。
5.簽訂的贊助合同存在“允許贊助商開除球隊球員”的條款,全球應該獨此一份。幸虧俱樂部里懂球的人及時發(fā)現,才彌補了過失,不至于鬧出天大的笑話。
6.俱樂部和球員簽訂了存在明顯漏洞的合同,雙方產生糾紛球員愿意協商談判,卻直接告知對方別想拿到一分錢,有本事就打官司,結果球員真的去打了官司,并且獅子大開口索要天價賠償,俱樂部因此事前后蒙受了近十倍的損失。
搞得部分的員工還以為他故意無視常識和行業(yè)常規(guī),拒絕和球員協商慫恿其去打官司,最后和球員聯手坑俱樂部的錢,不然真的很難相信俱樂部會犯下如此錯誤。
7.工作能力堪憂卻大權獨攬,對大小事務都要插手,導致俱樂部被很多人貼上了“聯賽最業(yè)余球隊沒有之一”的標簽。
在靠山出事后,俱樂部新領導表示要崗位競聘和工作審查,闖禍無數的他順理成章地進入“被清洗名單”,于是私下聯系別的俱樂部,想抽身跑路轉投新東家,到別處繼續(xù)各種騷操作,把爛攤子留給后來人……
看到這幾條我有點凌亂,平時多少能想到我們足球的行業(yè)存在很多假賭黑和灰色的地帶,但沒有想過會這么不堪,這不得俱樂部甚至第三方介入調查一下嗎?如果確認都是真的,還不趕緊快刀斬亂麻,還球隊一個干凈的乾坤啊。